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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德清:舆论监督须24小时内反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8日07:37 河南报业网-河南日报

  浙江德清县日前规定:从获知媒体批评报道时起,必须在24小时内作出回应,能解决的立即解决,不能解决的拿出方案或作出解释。

  对此,德清县规定了这样的工作程序:

  第一,收集。由县广电局、县新闻传媒发展中心落实专人负责收集新闻媒体有关该

县的批评报道,及时报新闻媒体监督反馈服务中心。

  第二,反馈。中心在一个工作日内把报道反馈给有关责任乡镇和部门,并将重大全局性问题向县委、县政府汇报。

  第三,跟踪。中心在反馈后,跟踪各乡镇、部门落实处理情况和事态进展,掌握对批评报道的后续反映。

  第四,督查。中心把问题反馈给有关责任乡镇和部门后,须督促有关乡镇和部门及时整改。能解决的原则上在24小时内解决;一时解决不了的要提出有效整改方案和解释。

  第五,通报。中心对各乡镇和部门处理媒体批评报道工作进行分析汇总和通报,对久拖不决的予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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