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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网聊天受侵害如何保护自己?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8日07:37 河南报业网-河南日报

  编辑同志:

  我是一名高二学生,常上网聊天。上个月在聊天时无意中暴露了自己的真实身份,网友把和我聊天的记录添枝加叶后到处传播,加上人们的想象和猜测,本无所谓的小事变成了复杂的事情。学校很多人都知道了,老师、同学都在议论我,我感觉到压力很大。这件事,我有言语不慎的责任,但网友这样做就不需要负法律责任吗?

  小玲小玲同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规定: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你的网友在网络上传播你的隐私或者捏造事实诋毁你的名誉,侵犯了你的名誉权和隐私权。你如果知道是谁传播和捏造事实,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起诉必须有明确的被告,否则法院不予受理。⑩4宋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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