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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挂失后存款被冒领银行是否担责?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8日07:37 河南报业网-河南日报

  编辑同志:

  2003年6月3日,我发现自己的1万元存款丢失,便打电话到银行挂失,银行工作人员受理后,查明我的存款仍然存在。但次日我到银行取款时,却被告知存款已被人冒领,后经查询是银行的工作人员未按规定办理挂失手续,导致我的存款被冒领。请问:电话挂失后存款被冒领,银行是否担责?

  王明山王明山同志:

  首先可以肯定地告诉你,银行应对你的损失承担责任。我国《储蓄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储户遗失存单、存折或者预留印签的印章的,必须持本人身份证明,并提供储户姓名、开户时间、储蓄种类、金额、账号及住址等有关情况,向其开户的储蓄机构书面申请挂失,在特殊情况下储户可以用口头或者函电形式申请挂失手续。储蓄机构受理挂失后,必须立即停止支付该储蓄存款;受理挂失前该储蓄存款已被人支取的储蓄机构不负赔偿责任。”从该条例可以看出,存款挂失分为书面挂失和口头或函电形式挂失,但无论哪种挂失,储蓄机构受理后,必须立即停止支付该储蓄存款。结合你的情况,银行的行为违反了《储蓄管理条例》的规定,具有明显过错。《储蓄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储蓄机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侵犯储户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因此你可以要求银行赔偿你的损失,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直接起诉。李涛王庆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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