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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泉执法怎能打折扣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8日08:14 大众网-齐鲁晚报

  对造成泉水损毁、污染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条例》予以重罚,唯如此,济南的名泉才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保护。否则,再好的法规也只能是聋子的耳朵——摆设。

  《齐鲁晚报》1月10日报道:去年12月18日黑虎泉池突然变浑,虽然《济南市名泉保护条例》对毁泉行为制定了大额罚款的依据,但大额罚款单却迟迟没有开出。

  谁都知道名泉是济南这座古城的“魂”,亦是彰显她独特魅力最为靓丽的城市名片。因此说,保护作为泉城这座都市瑰宝的名泉古迹,是每一个部门和个人义不容辞的神圣职责。可是,我们遗憾地发现,近年来毁泉、污泉现象层出不穷。

  值得庆幸的是天公作美,省城连续两年多来保持了泉群的长期喷涌,同时也使我们更加体会到保泉、护泉的重要性。去年济南市重新修订和完善了《济南市名泉保护条例》并颁布施行,就是以法规的形式为确保泉水的持久喷涌“保驾护航”,各职能部门也有了便于操作执行的抓手。但是《条例》的推出尚不能让我们高枕无忧,而更应当感觉到责任重大,任重而道远。黑虎泉池被污染虽属个案,也及时予以了补救,但并不能保证此后不会再有类似的事情发生。报道称,自《条例》实施三个多月来,执法部门仅开出了一张五十元的罚单,可现实的状况是违反《条例》的大有人在,这足以说明我们贯彻执行《条例》责任意识的缺失,保护名泉的措施未真正落到实处,执法力度不够刚性。

  与此同时,应当把保泉的责任进一步加以明确,谁的地盘谁负责;另外,重要的一点就是必须严格依法办事,对造成泉水损毁、污染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条例》规定,予以严肃的惩罚,决不能姑息迁就,得过且过,发挥保护名泉强硬措施的强制力、威慑性,使得违犯《条例》者深感条例之不可冒犯而望而却步,由此,我们济南的名泉才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保护。否则,再好的法律、法规,也只能是聋子的耳朵———摆设。(王海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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