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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就诊两度受罪,肠镜检查竟捅破肠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8日08:26 南京报业网-金陵晚报

  【金陵晚报报道】 患者因多年腹泻到医院就诊,被医院在行肠镜检查过程时捅破肠子。后医院行修补手术,却因选药不慎诱发患者青光眼,导致患者左眼失明,右眼视力受损。日前,67岁的患者李民委托南京建康律师事务所人身损害专业律师黄双强将就诊医院告上法庭,索赔各项费用共34129.87元以及青光眼的继续治疗费用。

  据介绍,2004年8月19日,李民因腹泻原因待查,胆汁返流性胃炎入住芜湖某医院内

科病房。次日下午,医院对李民进行肠镜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因医生操作不慎,肠镜进60厘米后无法进入,李民疼痛难忍,医生立即停止操作。肠镜显示其乙状结肠粘膜充血、水肿,后通过摄片显示其膈下有大量游离气体,医生考虑为肠穿孔。随即将李民转至该院外科急诊。当日晚,医院对李民做了乙状结肠穿孔修补术,术前麻醉用药为阿托品0.5mg肌注。

  但手术后,李民一直感觉头痛耳鸣、左眼视物不清,但是院方并未予以重视。2004年9月15日,医院将李民诊断为老年性白内障。次日,李民出院。

  两日后,李民以当日肠镜检查医生在不具备上岗资格情况下对其进行检查,导致了肠穿孔的后果将某医院告上法庭,要求医院进行赔偿。随后,该案进入了医疗鉴定的等待期。

  转眼到了2005年,李民在一次与一个眼科医生闲聊时听说老年性白内障不会有头痛耳鸣、眼睛突然看不见的症状。说者无心,听者有意,2005年7月14日,李民在家人的陪同下到南京市某医院眼科中心门诊就诊,经专家仔细检查,诊断为双眼急性闭角型青光眼,并进行了YAG激光治疗。但医生告诉李民,青光眼无法根治,现在只是暂时控制眼压,以后还需继续治疗。而这个时候,肠镜手术的医疗鉴定会就在第二天。李民匆匆赶到法院将原案件撤诉,并于2005年8月8日重新起诉,要求院方就导致其肠穿孔和诱发青光眼给予赔偿。

  2005年9月份,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皖南医学院司法鉴定中心(下称司法鉴定中心) 对该起医疗事故进行了鉴定。2005年12月23日,司法鉴定中心做出了以下鉴定结论:院方在肠镜检查过程中存在的操作不当是导致肠穿孔的主要原因;在李民未诉既往有青光眼病史的情况下,医院使用阿托品为术前麻醉药并无不妥;但手术后,李民提出自己有头痛、耳鸣、左眼看不清的症状,院方在会诊时发现其左眼眼压升高的情况,并未做进一步检查,因此医院在眼科会诊过程中存在过失,加速了李民视功能损害的进程。

  日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文中当事人系化名)

  ■相关链接

  阿托品在眼科有广泛应用。阿托品可导致虹膜扩约肌松驰而散瞳,睫状肌松驰而引起调节麻痹。阿托品散瞳作用的特点是:作用持久;升高眼内压。这对老年人是不利的;特别是对患有青光眼的老年人禁忌。(曾亚莉)(编辑暴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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