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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上修车不设标志 发生车祸当然要赔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8日08:54 检察日报

  车辆发生故障后在公路上停车检修,没有设置占道修车警告标志,结果致人发生车祸,自己也付出沉痛代价,肇事车主罗强后悔不迭。

  1月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容县黎村镇罗强驾驶后驱四轮车帮助同村人梁某运输建筑材料。回家途中,当到达平洛村路段时,后驱四轮车发生故障,罗强将车停在公路上进行检修。由于当时已是晚上9点,加上路上车少行人少,罗强就没在公路上设立占道停车警示标志

。此时恰巧黎村镇的李某驾驶摩托车回家路过此地,只听“轰”的一声,摩托车撞上了后驱四轮车尾部,蹲在车下面修车的罗强听见车辆的碰撞声,出来一看,才知道闯了祸。事故造成摩托车严重损坏,幸亏李某戴着头盔,没有受伤。事后经双方协商,罗强同意赔偿李某医药费、修车费共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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