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莫成“说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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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8日09:54 沈阳晚报 |
“以往,不少省人大代表把上项目、争取资金的请求写成议案,但今年不行了。”1月15日召开的四川省第十届人大第四次会议,对此类做法亮起了红灯———要求议案内容只能涉及省人大及其常委会职权的事项。(据1月17日《法制日报》) 四川省人大常委会推出的这一新规,十分值得称道。 当前,部分人大代表履行职责时发生了偏差,在递交的一些议案中,不是从全局、公众的角度出发,而是视野狭小、代表小群体的利益。例如,有的议案是给某地区、某部门、某行业甚至某企业争项目、票子和特殊政策,成为维护这些利益群体的说客。 表面看来,这类议案似乎能体现民意,而实际上却大多反映的是少数地区、少数人或某一特殊群体的利益诉求。如果不对人大代表所提议案内容作出明确要求,此类议案频频出现在人大会上,那么不仅社情民意难以得到如实反映,而且会使人大代表的职责发生异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