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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普通自住房税收优惠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8日09:54 沈阳晚报

  1月17日10时,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请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谢旭人、副局长王力介绍我国2005年税收工作情况及2006年工作安排,并答记者问。

  有记者提问,前不久有说法要对一个人购买两套房产进行征税,对此有专业人士说可操作性非常小。因为购买房产的时候,如果变更业主的名字,就可以成功规避高税收。对此,税务总局有没有想到好的办法,去解决这个问题

  王力回答说,我们房地产税收政策方面还有一些有待完善的问题,我们也正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积极的研究。在研究当中政策的导向应该是这样:要区分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的区别,对于非普通住房,尤其是一些所谓的豪华住宅之类,我们要从政策上加以限制;而对于居民个人自用房的交易,按规定给予税收优惠政策;但是对于投资性和投机性的住房,也是要加以限制。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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