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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龄童状告麦当劳胜诉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8日10:31 南方都市报

  三龄童状告麦当劳胜诉

  被吸管盒托架刮破鼻子并留下永久疤痕,获赔3000元精神损失费

  本报讯(记者徐维强)到麦当劳就餐时,3岁的小艾站在收银台前,不料被摆放台面上的的吸管盒托架上的不锈钢片刮伤了鼻梁,血流满面。尽管及时救治,但小艾脸上还是留下

了疤痕。多次协商未果,小艾父母将麦当劳告上法庭。昨日宝安区法院当庭判决麦当劳败诉,除向原告赔礼道歉外,还要赔偿相应损失及3000元精神损失费。

  伤口将留下永久疤痕

  去年10月15日,小艾与父母来到深圳机场候机楼B楼,在二楼的麦当劳甜品站小艾与母亲刘女士买雪糕时发生该事故。柜台上放置的吸管盒与小艾的鼻子正好一样高,盒子托架上有一块不锈钢刀片,看上去比较锋利。刘女士立即将小艾送到机场急救中心进行了处理,在刘女士的一再要求下,机场麦当劳一位黄姓经理打车将孩子送到北大深圳医院诊治。医生诊断为孩子鼻根部横行1厘米皮肤创口,深达骨面。医生给小艾缝了两针,并告诉刘女士孩子鼻梁上将留下永久疤痕。

  随后几天,刘女士与麦当劳多次交涉,而麦当劳最终答复说他们不承担任何责任。刘女士为此投诉到消委会,市消委会与宝安区消委会进行协调,但双方分歧较大调解未成功。刘女士将事件经过与女儿的照片发到天涯等论坛上,引起网民很大反响。

  受伤原因成辩论焦点

  昨日法庭上没有小艾的身影,父母作为法定代理人出庭。小艾的伤口究竟是被吸管盒上的不锈钢刮伤的还是在柜台上碰伤的?麦当劳吸管盒的设计和摆放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昨日,原告与被告双方在法庭上就此展开激烈辩论。

  原告律师认为,根据北大深圳医院以及他们专门作的伤口鉴定,可以认定伤口属割伤;而且吸管盒没有固定在柜台上,出管口有一块锋利的不锈钢向外翘,这存在安全隐患。由于小艾面部受损影响一生,原告同时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3万元。

  被告律师则认为,孩子伤口是她快速跑动撞到柜台上造成的,与吸管盒没有关系,孩子受伤是父母监护不到位所致。

  法庭判定吸管盒有安全隐患

  法庭调查后,法官认定小艾是在购买商品时被吸管盒金属托架边缘刮伤,属于轻微伤。法官认为,麦当劳机场甜点站的吸管盒足以证明在设计和使用中存在安全隐患,对此缺乏说明和警示,因此应对原告进行相应的赔偿。由于该伤害对原告造成较严重的后果,被告应支付一定的精神赔偿。法官当庭宣判,麦当劳应向原告赔礼道歉,赔偿原告医疗费等损失,同时赔偿精神损失费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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