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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女合开空头支票骗取180万元药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8日11:52 黑龙江日报

  解娟 本报记者 薛宏莉

  本报讯一医药公司的经营者洪长霞与吴国芬母女,以开空头支票的手段骗取关系单位价值180余万元的药品。17日,哈市中级法院一审将母女二人判刑。

  2004年7月30日,哈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接到黑龙江省强泰医药公司、哈尔滨市欧亚医
药经销公司等被害单位报案称,黑龙江省天源医药公司法定代表人洪长霞及其女儿吴国芬自2004年1月至7月间用空头支票骗取药厂价值上百万元的药品。2004年8月,吴国芬和洪长霞相继被捕获。

  法院审理查明,洪长霞与吴国芬母女在经营黑龙江省天源医药有限公司期间,与哈尔滨市欧亚医药有限责任公司等全国107家医药单位先后建立业务关系。2004年7月至8月间,洪长霞、吴国芬在明知天源公司经营亏损、银行账户余额不足以支付货款的情况下,以先进货后付款为由向被害单位骗购药品,药品销售后将货款存入其个人存折,给被害单位开出空头支票,合计诈骗了16家单位价值180余万元的药品。另外,洪长霞在经营期间,为逃避应纳税款,采取隐匿销售货款、分立账户的手段,将600余万元销售款存入其个人存折,从中偷税27万余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洪长霞、吴国芬的行为构成合同诈骗罪,被告人洪长霞同时构成偷税罪,判洪长霞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吴国芬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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