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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税也难保证“居者有其屋”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8日11:55 生活报

  豫君

  日前,国土资源部副司长束克欣吐露:购买第二套住房将可能被征高额不动产税(本报17日17版)。笔者认为,这种“杀富济贫”的做法不但遏制不了房价上涨,还有点影响市场经济发展的味道。

  围绕房价问题,一直争论不休,民众渴望房价降到可以接受的范围,而房地产商希望赚到更多利润。两大阵营,从民间到官方,打过太多口水战。新年伊始,国土资源部传出的信息,让我们心头一亮,但细细品味,仍不乏忧心。

  当多购房与重税联系到一起,欲多购房者该考虑是否购买,即便这部分人不购买,民众也不可能从中得到实惠;房价也未必能下降,或者这根本与房价下降没关系。束司长说“不动产税改革将保证个人居住的基本需求”,我相信成功的“不动产税改革”必然会对“保证个人居住的基本需求”产生积极的影响。

  但目前客观存在的部分国民的“个人居住的基本需求”没有得到满足的事实,根本原因并不是没有“征收不动产税”,真正的根源是老百姓如何买到房。

  另外,重税遏制多购者,疑似杀鸡取卵。多购无罪,利于货币流通,促进经济发展,宪法明文规定保护个人私有财产。征高额不动产税,明眼人一看就知是针对炒房团,但如今国内的炒房团还远不能达到左右房价的地步。

  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家庭希望拥有两套以上的房屋,一个便于上班居住,另一个利于休闲,受害者可能是这部分消费者。

  所以,对“购买第二套住房征重税”,来实现让每一位公民都满足“个人居住的基本需求”的做法,不但不能做到“头疼医头,脚疼医脚”,也不能实现房价下降。彻底实现“个人居住的基本需求”,必须标本兼治,重拳直击痛处。

  (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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