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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民企职工将有公积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8日13:59 海峡网-厦门晚报

  本报讯 从今年开始,我省外资、民营企业等非国有单位职工,也将享有住房公积金制度。

  昨天来自全省建设工作会议的消息说,今年我省将在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全面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而以往,只有在政府部门或机关、事业单位以及个别效益好

的企业单位才有公积金制度。

  我省今年还将进一步深化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加快住房补贴发放工作。对已启动住房补贴工作的27个市县,督促尽快完成行政事业单位住房补贴发放工作;对已出台方案但未启动的20个市县,督促其尽快启动;对发放住房补贴确有困难的市县,因地制宜及时调整相关政策。加大力度推进国有企业住房分配货币化工作。针对商品房价格上涨较快相对住房补贴标准偏低、新人住房补贴发放管理等问题,适时研究出台相关政策。(来源:厦门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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