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权利市民公平享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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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8日14:16 新民晚报 |
如何使市民公平地享有文化权利?这是缪国琴委员、郭开荣委员和我关心的问题。根据上海“十一五”规划纲要(草案),全市所有社区都将建成文化活动中心,将文化送到市民家门口。但是目前对于许多市民尤其是低收入者来说,由于票价高昂,仍难以走进高档的文娱演出场所。而在这些设施的演出,往往是国内外优秀文化艺术的精粹,是应该让全体市民共享的。 我们建议,由政府牵头,集纳各方的资金,确保公益票能够为普通市民尤其是低收入者购买。这方面的资金,应来自社会各方:一是市、区两级从公共财政中留出一定的比例。二是从文化发展基金会的基金中提取一部分。三是从慈善捐助中提取一部分。慈善捐助不仅要为弱势群体的物质生活“送温暖”,也应为他们的精神文化生活“送温暖”。四是从文化产业的利润中,按照适当比例提成一部分。 做好这一工作,应建立评估、审核和监管的完整体系。补贴票价的演出应突出重点,比如:对于提高市民文化素质有益的优秀演出;每年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中的一部分精彩演出;本市原创剧目的演出;还有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的演出。 杨展业(市政协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