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首例拍卖债权纠纷案开庭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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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8日16:02 桂龙新闻网 |
1月17日,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我区首例因拍卖债权引发的赔偿纠纷案。该案件涉及金额达300多万,是该院受理的首例因拍卖债权实际核算数额与拍卖公告所称数额有巨大差异而引发的赔偿纠纷案。 2005年10月18日,作为本案被告的北京光大世纪拍卖有限公司在南宁市一家知名报纸刊登一则广告,拍卖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驻南宁办事处拥有的353.63万元债权。原告桂 林市世通阀门制造有限公司于2005年11月在被告拍卖会上竞拍以218万元获得被告拍出的353.63元债权,并当即与被告签订了《成交确认书》。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原告经过认真核查数据后才发现,刚买下的这笔债权到2005年11月实际只有170.6465万元,而这与作为本案第三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南宁办事处2005年6月公布的债权353.63万元存在巨大差距。因此,原告认为,北京光大世纪拍卖有限公司在参加拍卖会时是按照被告发布的债权数额竞拍的,现在发现第三人委托被告拍卖的标的物不真实,给原告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故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及第三人赔偿损失人民币193.4538万元。北京光大世纪拍卖有限公司却称,公司的行为完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举行拍卖活动,整个过程公开公平公正,拍卖活动的标的物客观真实,在广告上刊登的数据所依据的计算方法合法有效,而且被告已经做到事前善意提醒。因此,原告的诉讼请求没有任何事实和法律依据,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审理中,双方主要围绕着拍卖债权的具体数额及赔偿请求的事实和法律依据展开诉辩。由于本案尚属首粒,未当庭判决,法院将择日另行宣判。 (实习生 杨发猛编辑) 来源:桂龙网选稿:王香菊作者:文莲 谢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