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五类人可获医疗救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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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9日00:00 东南早报 |
早报讯近日,南安市出台了《南安市城乡贫困家庭医疗救助暂行规定》。从今年1月1日起,五类对象可获医疗救助。 这五类对象为具有南安城乡居民户籍的贫困群众,包括:享受该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对象(含五保对象);享受该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中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在乡重点优抚人员中的困难对象;革命“五老”人员中的困难对象;社会 福利机构收养的“三无”人员,即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抚养人的对象。救助病种:恶性肿瘤、尿毒症、白血病、再生障碍性贫血、三期矽肺病、心肌梗塞、晚期肝硬化、脑性瘫痪、精神病、红斑狼疮等。目前,南安市已确定南安市医院、中医院、国专医院、南侨医院、海都医院、康复院为医疗救助定点医院。医疗救助对象在定点机构住院期间,院方对其住院床位费、护理费给予减收20%的优惠;大型设施检查费、手术项目费用给予减收10%的优惠。(陈守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