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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长江大桥“禁外”之辨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9日00:01 红网

  最近,南京长江大桥收费站外迁并开始禁止外地牌照车辆通行,这一做法引来很大的反响,有媒体批评这种做法有歧视之嫌,更有舆论将此与当年阎锡山在山西修窄轨铁路相提并论,视为封闭落后的象征。笔者认为,这些观点虽然立意甚高,但并不符合事实,也没有看到本题的本质,缺乏建设性。

  首先,就“歧视”而论,长期以来在长江大桥通行问题上,不仅没有对外地构成歧

视,反而可以说一直存在逆向歧视。南京江北地区是重要的工业区和农业基地,也有国内知名大学,多年来,江北没有享受地方政策一视同仁的对待,可以说,在大桥上设收费站从一开始就是带有歧视性和竭泽而渔的做法,如今收费站外迁倒是真正的正本清源了。

  其次,取消大桥收费不仅是解决市内交通问题,它也可以看成是南京和江苏实施跨江发展的区域战略的一个步骤,因此,这不是封闭保守而恰恰是开拓进取之举,不是歧视而是为了与江北各省区共谋发展。

  最后,把差别等同于歧视,是简单偏激的看法,这种民粹情绪与传统习俗和经济规律相抵触。从传统来说,内外有别乃天经地义,从一般的商业惯例讲,商家对长期客户实行优惠是一种通则,因此,在已有长江二桥、三桥作替代之后,大桥“禁外”无可厚非。

  尽管如此,南京长江大桥的“禁外”还是有值得反思之处,这种反思不应从抽象的平等原则而应从科学角度理性视之。事实上,此次大桥“禁外”也再次勾起一个老话题,那就是南京交通收费体制酝酿已久却始终没有实现的变革。从大桥取消收费到实施“禁外”,为解决大桥拥堵,行政手段可以说已倾其全力,然而这样的干预可以说是一种无奈,在科学合理性上也不无挑剔之处,那些原本到城北办事的外地车,如今不得不从三桥、二桥绕行;反过来,很多本可以就近从二桥、三桥过江的本地车,可能现在更愿意挤到大桥来。这就不是个简单的收费公平问题了,它影响交通体系的效率。

  诸多问题表明,大桥“禁外”只能是权宜之计,从系统优化角度看,最有效率的设计恰恰是各条路径的均衡收费。据南京交通部门介绍,南京很早就开始了实行年票制的专项研究,然而由于种种原因,却迟迟未能付诸实施,如今反而导致跨江发展这一战略目标受制于政策和制度瓶颈,这是十分可惜的。

  实行交通年票制不仅可以纠正本地人群免费使用城市基础实施的不合理现象,其好处也是显而易见的,如果说跨江发展是撬动南京经济的巨大杠杆的话,那么这个杠杆的支点就是包括优化的收费体系在内的跨江交通等基础设施。在既定的过江通道建设规划的背景下,实行年票制,第一,它将在短期内增加政府收入,这种微调性质的收入政策能够体现对江北的政策倾斜,有利于实现政府宏观战略目标,事半功倍。第二,引导汽车消费向更有利于地方经济的领域转移。第三,最根本的是,江南江北一体化将极大地改善南京的投资环境,用经济学家张五常的话来说,就是将使南京变得更便宜,大大增强对外部资本的吸引力。经济活力的加强最终将能够弥补因为这一举措而增加的汽车消费者的负担。因此,这是一项令南京全面受益的思路。

  众所周知,年票制至今未能付诸实施的问题在于,一些已建、在建的过江隧桥经营权按照所谓市场化思路已经出售了,收回这些经营权涉及诸多经济法律问题以及资金瓶颈,但根本的还是要澄清观念。在此,一个问题值得反思,即政府干预的合理定位。一般来说,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行为是对市场的拾遗补缺,当市场不愿或不能或效率低下的时候,政府应该承担干预的职能。某些不适合市场运作的领域,一味坚持市场化做法反而有违市场效率的初衷,特别是一些影响巨大的宏观目标,市场化有时限制了政府的调控能力,政府责无旁贷,当出手时就该出手。

  最近江苏省委书记李源潮强调城市建设不能太急,要防止低水平和破坏性建设。我们可以从中得到两点启发,一是软件与硬件要配套,否则难免华而不实和低效率的困窘。二是资源配置要合理,战略性规划应该得到资金等政策的优先保障,那些市场能够解决或论证不够充分的项目政府应毫不犹豫地退出。如果不能解决好建设思路的系统性,城市建设就容易出现混乱和低水平的问题。对于我们这样的发展中国家,建设资金匮乏是基本的制约因素,因此,落实决策的科学化是重中之重,像正在规划建设中的南京滨江大道汽车专用快速路,无论交通效率还是对滨江城市环境的影响都受到多方质疑,这样的巨资投入很可能换来的就是低水平、破坏性的工程。此外,扩大决策的民主监督也可以最大限度地避免失误,现在很多地方城市规划建设受开发商、工程承包商的影响过大,导致规划决策偏离公共目标,人民利益受到损害,这是需要努力克服的。

  有了科学的大原则,具体问题还需要灵活的思维,在缺少资金的情况下,可以考虑运用金融创新手段化解难题。第一,直接将出售给他方的隧桥经营权债权化,从年票和其他交通收费的政府收入中支付固定利息。第二,将包括年票在内的整体交通营收体系“股份化”,把那些暂无法回购的经营权转化成一定的股份,分享南京交通收益的成长。第三,将上述两种方法结合起来,在固定利率之上,加上与城市交通营收成长率相挂钩的浮动利率(红利)。这样一来,南京跨江交通问题将迎刃而解。总之,在长三角经济迅猛发展的背景下,南京应抓住这个难得的也是稍纵即逝的历史机遇,让城市发展水平登上新的台阶。

  (稿源:红网)

  (作者:褚毅平)

  (编辑:实习生:万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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