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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分之百讨欠薪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9日02:57 人民网-华南新闻

  本报讯在一些外向型经济区域,“欠薪讨薪”成为一个不可回避的社会问题。但是,近年来,广州开发区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法律措施,确保每年工人工资执行案件100%的执结率,有效维护了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保障了社会的和谐稳定,为区域经济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法制软环境。

  据了解,自2002年以来,广州开发区的工人工资执行案件呈逐年递增之势,2005年

更是达到3355件。针对这一情况,开发区法院加强与其他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从强化审判组织到立案、审判、执行等各个环节都探索出了一套卓有成效的做法。如针对工人工资案件实施快速立案,并建立快审、快调、快判的机制,因案而异设立快速审判通道,既简化诉讼程序,切实解决告状难问题,又提高了工作效率。

  特别是在执行环节,为了保证工人工资得到优先执行,防止企业转移财产、以及工人胜诉后企业已无财产可供执行等情况发生,萝岗法院在实践中不断摸索出一套解决工人工资案件执行难的创新举措。

  为提升工资案件的执行效率,该区法院尝试“预执行”方式。如在一宗工资执行案中,部分权利人依据劳动仲裁委员会作出的生效裁决书申请执行,但仍有部分权利人没有申请,该院研究后采取了“预执行”的方式,依据裁决书确定的全部欠款执行,如果执行完毕后权利人一年内不前来主张权利,则将权利人未申请执行的部分款项退还被执行人。后来,该案其他原未申请执行的权利人陆续前来申请执行,由于事先实行“预执行”方式,工资很快执行到位。

  此外,该法院还通过向拒不履行判决的被执行人发送《强制执行预告书》,以及通过实行“五查一控一限一搜”(即查银行、查房管国土、查工商、查车管、查账本,实行边控,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和实施搜查)等强制性措施,在重大节日前夕进一步强化工资款项的监控和执行工作。

  (黄于穗白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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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资保障金解决建筑领域欠薪问题

  本报讯不久前,广州开发区率先在建筑领域实行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规定在建筑项目开工之前,建筑施工单位必须按工程总造价的3%(最高金额不超过100万元)缴付“工资支付保障金”。

  据了解,该区目前在建的200多个建筑项目中,有好几万外来工,而90%以上的欠薪群体事件发生在其中,这种情况在其他地区也相当普遍。出现欠薪逃匿事件之后,多数经营者既无钱又无物抵资,劳动保障部门追讨的难度非常大。

  为解决这一问题,广州开发区日前出台《关于贯彻实施国家劳动部、建设部〈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的若干意见》,规定:在建设项目开工前,建筑施工单位应按工程总造价的3%,最高金额不超过100万元缴付工资支付保障金,存入区劳动保障部门指定的银行专户,在该建筑施工单位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时,经区劳动保障部门调查认定后,从保障金中直接支付农民工工资。

  (黄于穗何懿甫)

  《华南新闻》(2006年01月19日第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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