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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纪委和省委组织部联合下发通知各级党委换届要严守“二十个不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9日03:51 山西日报

  本报讯 (记者贺锴)为严肃省、市、县、乡党委换届工作纪律,确保换届工作顺利进行,省纪委和省委组织部日前联合发出《关于在换届工作中严肃组织人事纪律的通知》,对全省各级党委、各级领导干部和各级组织部门提出“二十个不准”的纪律要求。

  各级党委要严守“七个不准”:不准违反规定推荐、考察、讨论决定干部任用;不准突击提拔、调整干部;不准以工作性质特殊、任务重、需要加强领导力量等为由,突破职

数上限配备领导干部;不准在比例限额外超配非领导职务干部;不准擅自增加职数、乱设职位;不准未经上级机构编制部门批准,自行增设机构,随意提高机构规格;不准自行出台提高干部职级待遇的任何规定,随意提高干部的职级待遇。

  各级领导干部要严守“七个不准”:不准利用换届之机“跑官要官”“买官卖官”;不准拿原则做交易,搞封官许愿,收受或索取贿赂;不准在推荐和选举工作中以各种形式拉关系、打招呼、搞串联、拉选票等;不准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造谣诬陷,影响、干扰换届工作;不准打探和传播小道消息,随便猜测和议论各级组织人事安排工作;不准泄露党委酝酿讨论干部任免等机密事项;不准在档案材料特别是“三龄一历”方面弄虚作假。

  各级组织部门工作人员要严守“六个不准”:不准参加与工作有关的单位和个人的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准接受单位和工作对象的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不准为“跑官要官”者说情、打招呼和提供便利;不准泄露组织人事工作秘密;不准违反省委“三个规定”中的有关纪律和要求;不准在考察工作中弄虚作假、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

  通知指出,全省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可通过信函和举报电话,及时举报违反有关规定的人和事。省纪委的举报电话号码为:(0351)3380367;省委组织部的举报电话号码为:(0351)12380。(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网络编辑:徐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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