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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居认错小偷 男子刺死无辜路人领刑并赔偿21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9日03:59 新桂网

  广西新闻网-当代生活报讯(记者卢荻 通讯员朱琳)南宁市无业人员雷奋洲发现自家自行车被盗后,看见有人走来,便认为是小偷,结果在双方扭打过程中,雷奋洲将“小偷”捅伤致死。近日,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伤害罪判处雷奋洲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附带民事诉讼的受害者家属经济损失21万余元。

  2005年7月28日凌晨5时许,家住南宁市江南区平西村的无业人员雷奋洲突然听到父

亲喊抓贼,雷奋洲闻讯下到楼下时发现自家的大铁门被反锁,且屋内的自行车不见了,雷奋洲和父亲赶紧开门出去找小偷,但已不见小偷,被偷的自行车因小偷来不及拉走,停靠在自家屋子的墙边。雷奋洲去询问在附近打牌的雷某和利某等人,他们说刚才有人从雷奋洲家的方向跑出来,其中一人没有穿上衣。雷奋洲听后,往雷某等人所说的方向找了一会,没找着,遂返回雷某的小卖部处。不久,柳州来邕人员刘某身着短裤肩搭一件短袖衫从南宁市江滨公园出来,行至星光大道人行道旁的木凳处时边穿着衣服边坐下。此时,雷某、利某等人即对雷奋洲说,好像刚才就是他光着膀子从你家的方向跑出来的,获得邻居指认后,雷奋洲即持着一把水果刀前往刘某处,在其欲抓住刘某时与刘某发生扭打,在扭打过程中,雷奋洲持刀刺中刘某数刀。刘某被捅伤后逃到马路对面的邕江一桥南跨线工地五号桥台钢脚手架下躲藏,后因失血过多死亡。编辑:杨东作者:卢荻 朱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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