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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发行原副行长胡楚寿被判无期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9日05:27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北京消息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18日对国有重点金融机构监事会原主席胡楚寿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胡楚寿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法院查明,1996年至2003年间,胡楚寿利用其担任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副行长、国有重点金融机构监事会主席等职务便利,单独或伙同其子胡刚多次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折合人

民币635万余元。

  2003年6月,审计署在2002年掀起的“审计风暴”中披露:1996年至1999年,农发行有8.1亿元曾被挪用投入股市,所获收益去向不明。农发行两任副行长胡楚寿、于大路卷入该案,相继被“双规”。

  法院认为,胡楚寿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且受贿数额特别巨大。鉴于胡楚寿能主动坦白部分犯罪事实,认罪悔罪,且大部分赃款于案发前退还,其余赃款也已被追缴,对其可依法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L(张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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