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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多少“不得”令要发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9日05:36 华商网-华商报

  ■石敬涛

  教育部向各地发出通知,要求农村义务教育保障新体制的地方和学校,寒假前,一律不准向学生预收下学期杂费。除此外,该通知还有一系列的“不得”与“再次重申”、“强调”,不得向学生收费统一购买教学辅导材料和学具,不得出台“一费制”之外的任何收费项目等。(1月18日《华商报》)

  应该说这个通知,同原来的此类通知一样,也是给人信誓旦旦、咬牙切齿的感觉。但是,越是信誓旦旦,越是咬牙切齿,越给人以一种力不从心的印象。通知中一系列的“不得”与“再次重申”,到底能起到多大的作用,让人实在不敢奢望。

  面对此通知,有网友质疑:“追究一把手责任,如何追究?作为管理部门,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又如何能做到“绝不姑息”?”“这样的文件不知发了多少,禁这个,禁那个,办不到的,还是少说为好。”上述心态,或多或少反映出某种民意。

  网友之所以对教育部的通知不看好,并进行“冷嘲热讽”,并不是强词夺理。近年来,教育乱收费已经成了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有关部门针对乱收费的“不得”,也已经“重申”了千遍万遍。但是,结果却是禁而不止,一个葫芦摁下去了,就会有两个瓢漂了上来;一边的问题刚解决,另一边同样的问题又上演。有些部门也陷入了“治理疲劳”的困境不能自拔。

  要说“不得”,就应该是头疼医头,脚痛医脚:先有什么乱收费“名目”,就下《通知》治理什么名目,要拿出详细的方案方法。空喊追究,明确不了“谁来追究”,怎么追究,还是隔靴挠痒的“老一套”,仍然不是切实有效的措施。

  乱收费一再禁止,一再发生,来来回回,循环往复,最终只会导致政府失信,百姓失望。相关部门,是该到了拿出“刮骨疗毒”的胆量、勇气和气魄的时候了。想靠通知治乱,终究是解决不了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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