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垄断之下 谁PK液化气谁输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9日05:36 华商网-华商报

  ■云力

  连日来,各地液化气价格飞涨,连创新高。1月16日,广州市内最高单瓶(以15公斤计)气价已涨至115元,比去年最低时涨了近一倍。在深圳,一瓶15公斤装液化气甚至卖到了130元。

  液化气涨势如虹,公众忧心忡忡,最早站出来PK的是各地的物价部门。

  2005年12月20日,广州市物价局与广州四大燃气公司协调,出台了95元的“呼吁价”。但是,燃气公司不给面子,“呼吁价”瞬间即破,下不了台的物价部门赶紧给自己拉个凳子垫在脚下:95元的“呼吁价”并不是硬性措施。随后,广州物价部门又警告气商,对于趁机哄抬价格、扰乱市场秩序的,将给予最高20万元的罚款。但是,一直到今天,我们也没有听到有谁遭到了20万元的处罚。广州物价部门的尴尬遭遇,具有相当的代表性。地方物价部门在PK中纷纷败下阵来。

  接着,老百姓登台PK。一些市民开始用电或用煤取代液化气,在广州城郊,有人甚至干脆在附近的小山头砍柴作为燃料。一时间,在许多城市,蜂窝煤热销,烧柴也不再是稀奇事。市民的做法取得了一定的效果。然而,液化气价格在经历一个短暂的调整后,又昂首向上。烧煤的用电的连同砍柴的,在PK中全部败下阵来。

  由此,人们不得不咽下苦果,忍着怨气,等待管理部门登台PK。终于,发改委挺身而出了。发改委用于PK的武器是《关于加强液化气价格管理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单位不得擅自提高液化气价格。放开液化气销售价格的地区,要制定液化气价格上涨应急预案。问题是,液化气价格已经涨到现在这个地步,有没有擅自提价行为呢?如果还没有,那么涨到何种程度才算是擅自涨价?价格已经翻倍,再制定应急预案是不是太滞后了?

  一连串的疑问,让公众没有底气。其实,这种结局早已注定。2005年12月26日,发改委宣布,在全国范围内适当提高天然气出厂价格,天然气价格将在2006年逐步调节放开,直至让市场来决定价格。自此之后,液化气价格以更快的速度上涨。

  应该认识到,在放开市场,激活竞争之前,市场决定价格的情况是不可能出现的,此时推行价改是充满风险的。居垄断地位的资源企业很可能借机强化其经济利益,而淡化相应的社会责任。海关统计显示,2005年液化气进口价涨了41%,但国内价却涨了65%,中间商赚了近15%的差值,但是,他们依然在叫苦连天。

  价改之前,首先应做的是放开市场,扩大行业准入范围,放宽经营液化气进口的行业标准,激活竞争,让液化气供应真正做到市场化。没有这个前提,谁登台与液化气PK,谁都会败下阵来。据《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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