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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籍民工广州遇不平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9日05:52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

  两地媒体同关注

  竞标成功却遭拒签承包合同,没有违约竟拿不回万元押金

  1997年到广州粤秀区打工的廖时远,前年承包了广州云鹤直街汽车保管站,但后因主管方黄花岗街道办事处迟迟不愿签约而“黄”了。这不仅让他失去成为“小老板”的机会

,就连他投标之前缴纳的1万元保险押金至今也不能拿回来。

  昨日,记者联系到介入此事的广东人民广播电台记者,他们说虽然目前还不能为廖时远收回保险押金,但会继续关注此事,尽最大可能帮助廖时远。

  记者连线广州

  得知川籍民工遭遇不平

  昨天上午,记者通过电话联系到廖时远。他告诉记者,1997年,他离开自贡老家和妻子来到广州原东山区黄花岗街从事摩托车保管员工作。2004年1月6日,黄花岗街道办事处将辖内的3个汽车保管站和5个摩托车、自行车保管站拿出来公开招标,其中还要求投标人必须先缴1万元押金。他在有当地户口朋友的担保下,缴了1万元押金给黄花岗街道办事处,成功竞标黄花街辖区内的云鹤汽车保管站。

  按约定,竞标成功后,廖时远要向黄花岗街办缴纳7万元的汽车保管站保证金,最后的交款期限是2004年2月13日。准备好这笔钱后,他多次向黄花岗街道办提出签订承包合同,但对方却置之不理。当年3月,黄花岗街道办将汽车保管站交给了新的承包人经营。

  当事人好无奈

  没签合同还拿不回押金

  因为没有和黄花岗街道办事处签合同,廖时远只好吃了个哑巴亏。但随后发生的一切却让他无论如何也料想不到。当廖时远找到黄花岗街道办事处要求退还1万元的保险押金时,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却相互推诿。接着在随后一年多的时间里,他多次找到主管人、原东山区黄花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黄某以及街道办的财务等人追款,但始终没有下文。

  2005年10月,廖时远拿到了一张由黄花岗街道办开出的“支付证明单”。证明单注明“退云鹤汽车保管站承包人廖时远押金1万元”。廖时远以为自己的押金就此可以回到兜里了,但街道办事处还是以各种理由回绝他。“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他们就不退我押金,我又不是违约在先!”电话里,廖时远显得十分无奈,“太感谢家乡人对我的关怀了!”昨日,记者就此准备采访原东山区黄花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黄某,但她出差湛江,记者无法联系。

  两地媒体通话

  共同关注廖时远近况

  最先关注廖时远的遭遇的是广东人民广播电台,2005年10月,处于无奈中的廖时远拨打了该广播电台的“民声热线”。今年1月11日,广东人民广播电台记者和廖时远一起前往黄花岗街道办事处财务室。在盘问多时后,财务人员最后明确,因为有街道领导打过电话来示意这笔钱先不给,所以至今都没有支付这1万块钱给廖时远。就当广东人民广播电台记者试图采访当初经办廖时远承包一事的黄某时,她却多次以没有时间或需要上级领导同意为由拒绝了采访。据广播电台记者透露,廖时远的遭遇已经引起了多家当地媒体的关注,“受害的还不仅廖时远一个人,现在已经上升到司法程序了,我们将尽最大努力帮助他!”廖时远最终是否能收回押金,本报将和当地媒体一道关注并帮助他。本报记者谭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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