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夜景灯饰亮到24点(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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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9日06:38 重庆时报 | ||
昨日,南岸区,祝福的彩灯将带给市民更多的快乐 本报记者李文彬摄本报讯(记者赵学锋)今年除夕夜到正月初三,我市夜景灯饰必须在19点开启,关灯时间不能早于24点。从初三到元宵节,夜景灯饰的关闭时间不能早于22 点30分。来自市灯饰办的消息称,即日起将认真查处不按市政府规定开启灯饰和破坏灯饰的行为。按照《重庆市城市夜景灯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城市夜景灯饰不按规定启闭的,责令改正;逾期仍不改正的,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