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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名罪犯被执行死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9日08:11 大众网-齐鲁晚报

  记者董震通讯员祁云奎

  本报1月18日讯18日上午,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公审大会,宣布奉命将罪犯赵传文、于家亮、柴俊、高洪峰、侯怀举、刘锦美(女)六人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2004年11月18日,故意杀人犯赵传文在济南大观园附近将女友陈某拦住,要求陈继续与他保持恋爱关系,遭到拒绝后,赵传文将陈强行拖上出租车,带至住处后残忍杀死。

  35岁的故意杀人犯于家亮是济南市长清区崮山镇人。2005年4月,于家亮经人介绍与有两个孩子的梁某相识,并于同年5月登记结婚。婚后,梁指责于家亮隐瞒眼的残疾,多次提出离婚。同年6月6日晚,梁再次提出离婚时,于家亮恼羞成怒,残忍地将梁某和她的两个孩子杀死。

  2004年6月,25岁的柴俊在考研期间与周某相识并恋爱。周某后来提出与柴俊分手,柴俊蓄谋报复,最后用尖刀将周某杀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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