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总局清理规范食品经营主体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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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9日08:31 法制日报 |
本网北京1月18日讯 记者姚芃 据来自国家工商总局的消息,总局已发出通知要求各工商局在全国范围内集中开展依法清理规范食品经营主体资格工作,严格坚持“先证后照”,严把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关。 通知明确,这次清理规范的范围包括所有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内容包括3个方面:一是证照是否齐全。检查食品经营主体的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是否齐全 ,检查是否存在有证无照、有照无证或无证无照等问题。二是证照是否有效。检查食品经营主体的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是否过期,或者是否存在营业执照有效而许可证过期或营业执照过期而许可证有效等问题。三是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经营实际状况是否与登记注册事项一致。检查食品经营主体实际使用名称与登记注册名称是否一致,实际经营范围与登记注册的经营范围是否一致,实际经营场所与登记注册的住所是否一致,以及其他经营状况与登记事项是否一致,有无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等违法违规行为。通知要求,这次清理规范按照“谁登记、谁规范、谁负责”的原则,各级登记注册机关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并在今后登记注册中严格坚持先证后照,严把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关,确保食品经营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责任编辑 郑剑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