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合伙贪污粮食补贴款20万元重庆万州5名粮站管理人员被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9日08:55 检察日报

  本报讯(记者沈义 通讯员冉瑞星 谭扬赛) 1月12日,经重庆市万州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该区五桥粮油食品管理站原站长冉启洪、收储科原科长邹兴文因犯贪污罪分别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原副站长张平、原财会科长钟碧莲因同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原出纳冯天琼因同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2003年,身为五桥粮油食品管理站站长的冉启洪得知政府要对粮食部门调购退耕还

林粮食运输费实行补贴的消息后,立即召集该站中层以上干部开会商量此事。张平、邹兴文、钟碧莲、冯天琼便与其合谋套取国家粮食运输费补贴款。

  邹兴文向某个体运输户要了3张空白运输发票,由钟碧莲虚报数量和单价,邹兴文填写发票,编造从忠县官坝镇、开县中和乡、梁平县竹山镇等地分3次调购粮食2820余吨,运费31万余元。随后,他们用这3张假运费发票从区财政套取现金,除冲销该站当年实际发生的运输费、搬运费、购编织袋等费用11万余元外,其余20万元作为该粮站的收入。

  同年11月,该粮站要求每个职工交纳退耕还林保证金2万元,中层以上干部每人交纳4万元,冉启洪再次召集中层干部开会。为了及时收齐保证金,张平建议将套取的20万元为冉启洪、邹兴文、钟碧莲、冯天琼和他交保证金,在场的4人一致同意。

  2004年4月,当冉启洪得知政府要对粮站改制,解除所有职工的劳动合同时,又召集开会。邹兴文提出将保证金退还给本人的建议,其余4人均同意。后来,5人分别从冯天琼处领取现金4万元据为己有。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6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