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丘小庆事件与国家耻辱无关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9日09:02 上海青年报

  □刘效仁由于共同署名的六名作者给《自然》杂志主编写信,揭露四川大学教授丘小庆在国际著名学术刊物《自然》上发表的一篇论文造假,“铁的证据已经无可辩驳地证实了这篇英文文章所声称的所谓‘发明'纯属伪造。”加上网络热炒,丘小庆以及四川大学立刻被放到了烤炉上。有人认为如果属实则是国家的耻辱,甚至开始对丘小庆以“中国的黄禹锡”相称,大加讨伐。笔者以为这些言论失之偏颇,也失之公正。因为处置丘小庆事件,需要理性和程序的有机结合,我们尚需拭目以待。

  首先说理性。即使丘小庆的论文纯属造假,也不值得大惊小怪,更不应上升为国家的耻辱视之。因为,在任何国家、任何社会,类似黄禹锡那样的学术造假事件都有可能发生。何况目前我国国民亟待科学技术的突飞猛进提高民族自豪感,学界浮躁不堪,急功近利似乎已成了一种病态,具有滋生“黄禹锡”的土壤和条件,而学术抄袭、剽窃、造假事也时有所闻。美国两位著名科学记者威廉·布罗德、尼古拉斯·韦德所著的《背叛真理的人们—————科学殿堂中的弄虚作假》,就通过大量的实证研究得出结论:“历史上的伟大科学家并不都那么诚实,他们实际上得到的实验结果也并非像他们报道的那样。”对名望的追求、赢得荣誉和博取同行的尊敬,这些欲望“对于几乎所有的科学家来说都是一个强大的动力。”况且,“靠虚假成果换来的好处是相当大的,而受惩罚的机会却很小。”这也就是为什么赫胥黎何以担心“科学并不比人类活动的任何其他领域更纯洁”的缘故。

  假定经过科学证伪,丘小庆论文造假,我以为也仅仅是丘小庆一人之耻,而不当上升到国家耻辱的层面。有人认为,在世界顶尖级的刊物上发表论文,通常被视为一个国家的荣誉,如果论文确实存在造假行为,则耻辱显然不是文章作者个人的,同样是作者所在国家的耻辱。但我觉得丘小庆毕竟是一个公众知名度并不高的学者,既未能像黄禹锡那样被国家授予殊荣,掌控十分巨大的科技资源,也没有被当作民族英雄受到国民的追捧。而在黄禹锡造假的过程中,这些身外之物,包括国民和国家的非理性,某种意义上说已成了一种土壤,一种助推力。所以,黄禹锡事件就难免成为首尔大学的耻辱,成为韩国的国家耻辱。这是丘小庆事件所不可比拟的。如果将一篇由学者与商业机构共同研发形成的论文造假上升到国家的耻辱,就未免陷入了“一文(论文)荣邦兴邦,一文耻邦丧邦”的唯心主义的死胡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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