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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货得扣50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9日09:14 沈阳今报

  今报讯(记者李洪飞)17岁的小磊(化名)拿7000块压岁钱买了一台笔记本电脑,惹来家长一阵反对,退了电脑却搭了500元。

  高三学生小磊喜欢电脑,爱上网,可是父母害怕影响他学习,就把家里的台式电脑上了封条。离开网络小磊心里没着没落,他想起了手里的存折。

  1月12日,小磊取出7000块钱,在沈阳音乐学院旁边的神州电脑专卖店花6999元买了一台笔记本电脑。回到家里偷偷摸摸地刚用了两天,就被父亲发现了。

  “马上就高考了,玩电脑多影响学习,更让我生气的是,自己拿钱就买东西,不能惯着他这毛病!”15日,父亲林先生找到了神州电脑专卖店,要求退货。

  起初商家认为没有质量问题不能退货。后经双方协商同意退货,但是只能退还6499元,扣掉的500元钱是损失费,因为机器已经拆封了。

  林先生最终认同了商家的说法,但他还是想不通:“总共买到手里就3天,孩子害怕我们发现都没敢拿出来用,这就扣我们500块钱,也太贵了!”

  根据相关法律,电脑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出现性能故障时,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者修理。消费者要求退货时,销售者应当负责免费为消费者退货。

  但如果电脑不存在性能故障时,就不能按照消法中对普通商品7天内包退包换来进行了。如果消费者要求退货需要与商家协商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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