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步行街中间摆摊是否合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9日09:19 南方都市报

  步行街中间摆摊是否合法

  荔湾区工商局表示,上下九路中间摊档都没有营业执照,正与相关部门协商处理

  爱逛街的市民最近如果去上下九步行街购物,就会发现在步行街中间,出现了一批成规模的商铺。其实这种现象已存在了两三年,最近出现了规模化的倾向。2005年广州开展

整治无证照生产经营场所专项行动,目标直指在中心城区消除无证照生产经营现象。那么,步行街中间摆摊是否属于无证经营?是否合法?春节将至,这一问题再次引起关注。近日,记者就此进行采访,步行街管委会、工商部门、城管部门、商业协会等说法不一。耐人寻味的是,记者前日采访此事后,昨天上午,上下九步行街一直存在的中间摊档大部分在一夜间消失。

  直击

  15个“帐篷”扎营上九路

  1月15日,星期日,记者来到北京路、上下九步行街,发现步行街中间摆摊占道经营的情况非常普遍。

  在上九路最繁华路段,一眼望去,一个个四方形的棚子望不到头。这些棚子很像四周不封闭的帐篷,每个档口占地面积都有数平方米。记者粗略一数,上九路有15个这样的“房子”。在这些成规模、规范化的商铺南边,还错落摆放了不少小档口,经营一些小商品。下午5时,上下九人流量非常大,本已略显拥挤的步行街在这些档口的夹击中更加堵塞。

  在北京路步行街,记者也发现了路中间摆摊占道经营的情况。几家婚纱影楼推广店占据了步行街正中间路段。

  据了解,步行街中间摆摊占道经营的情况已经持续了两三年,2005年以来在上下九步行街中间摆摊的情况越来越规模化,越来越严重。

  管委会

  允许摆摊补充经费

  2005年以来,整治无证经营、占道经营一直是广州城市管理年的一个重点内容,为何步行街路中间可以长期摆摊,成为城市管理的一个盲点?

  前日,记者就步行街中间摆摊的问题电话采访了上下九步行街管委会有关人士,该人士表示,步行街中间摆摊是有证经营,目的是为了缓解步行街经费压力。据其介绍,步行街没有收取街边固定商铺一分钱,却要承担步行街运作所需要的电费、24小时保洁费用等,这笔经费数目很大,而政府投入不足,只能通过中间摆摊筹集经费减轻压力。如果未来能够解决这部分费用,步行街肯定会取缔中间摆摊。

  昨日上午11时许,记者再次来到上下九步行街,惊讶地发现绝大部分中间的“帐篷”不知去向。街边固定商铺的人员称,以前没有发现这种情况。

  调查

  中间摆摊是有证经营?

  1月15日记者随机采访了上下九步行街中间的6家商铺,4家不肯出示任何证照,两家则拿出了经营场所在其他地方的工商营业执照。对于是否办理了符合所在地经营的营业执照,6家商铺都表示,商铺经营得到步行街管委会的批准,并有相关租赁合同,按期缴纳租金等费用。

  上下九步行街管委会有关人士称,虽是中间摆摊,并不能说是无证经营,区工商部门已为这些商铺办理了临时营业执照。这些商铺都已经按照规定向工商和税务部门登记,并按规定足额缴纳增值税、营业税等税款。

  广州市工商局有关人士表示,中间商铺问题不属于工商部门管辖,应该是城管部门管理。路中间场地经营使用如果不合法,工商部门不可能发营业执照的。

  广州市城管支队有关负责人则称,步行街中间商铺是活动的,据调查已经办理了相关工商执照和税务登记,因此中间商铺的问题属于内部经营的问题,不属于城管部门管理,该负责人称,会进一步调查此事。

  昨天上午,荔湾区工商局有关负责人经过了解后明确表示,步行街中间的档位目前都没有发放营业执照,但是步行街属于封闭路段,属于特定区域,工商部门正在和步行街管委会、区政府、区城管部门进行协商,这件事情(是否发放执照)肯定需要有关职能部门坐在一起商议,由区政府决定。

  招商协会

  步行街中间摆摊“五宗罪”

  广州商业总会副会长关伟均表示,步行街中间摆档实质上构成了对我们购物和安全疏散的障碍。广州对其他地方占道经营持反对意见,步行街中间摆摊肯定是占道经营,更不应该。关伟均建议,有关部门应该对此整治,尤其春节期间要防止步行街人为堵塞。

  广州市招商协会负责人对步行街中间摆摊表示了强烈不满。该负责人介绍,去年底,招商协会曾组织港澳的投资商团到广州市考察投资环境,结果投资商团对广州的商业氛围很感兴趣,但对于步行街占道经营表达了很多意见。该负责人认为,商业大厦门前广场及步行街中间摆摊,占道经营有“五宗罪”:首先是违法;其次上下九、北京路步行街、中华广场、天河宏城广场等,不应成为城市管理的盲区;三是中间摆摊“以费代税”现象严重,扰乱工商、税务工作;再次占道经营不仅严重影响市容,更存在安全隐患;最后不良的商业环境,对正当经营的商铺造成冲击。广州要打造商业航母,有关部门肯定不能做不良经营的保护伞。

  ■相关法规

  《上下九步行街管理暂行规定》

  第十五条: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占用公共场所(包括道路、人行道)从事经营活动。

  第十七条:凡违反规定,由城管综合执法队伍或有关行政职能部门给予处罚。

  ■声音

  商铺:影响我们生意

  一名在北京路经营了10多年的某影楼老板反映,以前生意挺好的,步行街道路中间占道经营及无证经营会抢走生意,合法经营按时交税的商家生意不好做。

  对于步行街中间商铺,上下九路边的商铺有不同意见。一服装店铺老板王先生持无所谓的态度,认为中间商铺可能带来一些影响,但可以接受。另一服装店老板则对中间商铺表示了强烈不满,称中间商铺对自己的生意影响很大,构成了不公平竞争。一工艺品商铺也表示,中间商铺的存在影响经商环境,一个小铺面就放在商铺门口,客人进出都不方便。

  市民:带来安全隐患

  市民胡小姐认为,春节到来,步行街肯定会有很多人。如果商铺继续盘踞中央,肯定会带来安全隐患,会对行人逛街带来影响。如果步行街经费不足,应该通过财政拨款,绝不能通过不合法的手段筹集。

  本版采写:本报记者彭科

  图:

  这家婚纱摄影推广店就设在上下九步行街路中间。本报记者许冰实习生程永强摄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6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