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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首家“一人公司”诞生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9日09:21 淄博新闻网

  本报讯 记者陈秀云,通讯员周琳、夏庆田报道:在新《公司法》颁布实施后的第11天,我市首家“一人公司”在沂源县诞生。

  1月11日下午,沂源县东里镇青年江秀彪在沂源县行政服务中心领到了工商部门颁发的“沂源县恒益包装箱有限公司”营业执照,这意味着由他个人出资10万元人民币注册的公司,成为新《公司法》突破“有限责任公司至少要有两个股东”的限制后我市成立的首家1

人公司。江秀彪高兴地说:“新《公司法》降低企业登记门槛后,满足了我们个人创业的愿望。”据介绍,“一人公司”也称独资公司,是指由一名股东(自然人或法人)持有公司的全部出资或所有股份的有限责任公司。新《公司法》的出台,首次赋予“一人公司”合法的地位,使个人创业又多了一条新途径。此前,《公司法》只承认两个以上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仅国有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可以采取一人公司形式,一个自然人只能开办个体工商户或个人独资企业这两种非公司法人的经济实体。

  记者从我市工商部门了解到,新《公司法》实施以来,到工商部门进行申请咨询的人不计其数,仅张店工商分局注册局在5个工作日内就受理公司名称预先审核申请40件,受理公司登记申请33件,比去年同期增长310%,绝大多数公司登记申请注册资本都有降低,其中3万元公司申请8家。截至目前,全市工商系统登记服务大厅已接待咨询人员近千人,受理1人公司名称登记23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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