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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公关”正反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9日09:22 南方日报

  南方时评

  刘以宾

  昨天《成都晚报》报道:今年25岁的杜惠云大学毕业后,到高新技术开发区一公司上班,并被公司培养成“酒公关”。经过刻苦训练,性格开朗的杜惠云没有辜负公司领导的信

任,还被公司评为“优秀员工”。但是现在,她一天不喝酒,手就抖,人没精神。为了让自己时刻保持好状态,她不得不在随身携带的包里放化妆品的同时,放一瓶二锅头……新闻既出,立刻引来批评性评论。

  和以往出现的不止一位“酒烈士”相比,杜惠云算是幸运的。公款大吃大喝之风、酗酒之风、酒桌商业公关之风等等,固然需要大加鞭挞,但笔者以为:无论把杜惠云这个“优秀员工”以及为陪酒而以身殉职的人作为揶揄对象,还是把杜惠云所在的公司以及“酒烈士”单位作为抨击目标,都显得有失公允。

  一个企业,最现实的是市场化生存。既然陪酒成了能否达成合作或交易的重要筹码,企业当然会尽力把酒陪好,并千方百计利用好现有的陪酒“资源”;既然酒桌交易成为全中国、全民族的一种文化,仅凭某一个企业,当然既无能力也无责任去改变这种文化,唯一的选择只能是顺从;既然“酒公关”赢得了商业合作机会乃至创造了大笔利润,作为企业,为了体现分配公平,当然应给予相应的物质或荣誉回报。从杜惠云的个人行为看,为了效力于企业,在合法的前提下根据企业需要,努力发挥、发掘自己的特长为公司创造价值,是职业道德良好的表现。

  对于历史悠久的中国酒文化,向来有褒有贬。依笔者看,酒文化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而就任何一种民族传统文化的整体看,它既无所谓优与劣,也无所谓对与错。这是因为:凡民族文化都有其自身的发展逻辑,都是一种客观存在,故都应得到尊重、欣赏、保护乃至继承与发扬。有网友这样写到:因为有了酒,中国历史变得形象而生动——曹操煮酒论英雄、赵匡胤杯酒释兵权。至于中国的文学史,更因为有了酒而让人叹为观止。但凡与酒有关的社会不良现象,很多人在进行“文化背景”分析的同时,每每不问青红皂白地把怨气撒在整体意义的“酒文化”身上,实在是一种强蛮和歪曲。仅以政府官员热衷于迎来送往、大吃大喝为例,要怪,其实应该怪现行体制为其慷公款之慨提供了太多的便利!

  酒仅仅是一种表象,一种被使用的工具,而内里则是公权的私有、人身依附等等。即使中国素来没有“酒文化”,政治弊端、权力交易照样存在,只不过会寻找另外的工具。酒在乎什么人喝,在乎人们怎么喝。既可以文明地喝,也可以粗俗地喝;既可以适度地喝,也可以放肆地喝;既可以友善地喝,也可以赌气地喝。商业性的酒席桌上,既可能产生高雅优美的诗句,也可能充满低级庸俗的黄色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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