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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广州办事处债权催收暨招商公告(四)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9日09:28 南方日报

  根据法律及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以及中国银行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广州办事处之间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中国银行以下债权已依法转让给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广州办事处,该等债权对应的借款合同、抵债协议、还款协议、担保合同等项下的全部权利也已依法转让给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广州办事处。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广州办事处作为该等债权的受让人,现公告要求下列借款人及其相应的担保人或其承继人向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广州办事处履行相应合同约定的义务(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

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

  本公告发布后,欢迎投资者提出债权收购意向,有意者请与我办事处债权所在地区经营部门联系洽谈。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广州办事处

  2006年1月19日

  办事处地址:广州市东风西路广州国际金融大厦东座17楼办事处联系电话:020-83187004

  债权所在地区经营部门联系电话:广州资产经营一部(含东莞、清远、韶关地区):020-83187089、020-83187207;珠海工作组:0756-3321732;江门(含阳江地区)工作组:0750-3160088;

  湛江(含茂名地区)工作组:0759-3380688-1608;肇庆(含云浮地区)工作组:0758-2262682

  图:

  图表略,详见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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