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骂“报料”生活作风有问题 妯娌间打名誉官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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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9日09:31 中国新闻网 |
中新网1月19日电 据人民法院报报道,1月18日,江苏省新沂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驳回了原告张某要求被告陈某赔偿名誉损失的诉讼请求。 法院查明,原告张某与被告陈某系妯娌关系,均做生意多年,双方门面房的间隔也只有数十米。原告、被告两人虽是亲戚,但由于同业竞争缘故,彼此之间存在不少隔阂。 2005年10月8日,原告听说被告对其有闲言碎语后,两次找到被告质问,酿成双方对骂局面,还都扯到了双方的生活作风问题上。两次争吵时,都有不少人围观。争吵中,原告还用录音机录下了双方的争吵内容。 事后,原告声称被告在争吵时使用的不文明话语侵害了自己的名誉,因此起诉到法院,要求被告赔偿名誉损失费2000元。 法院审理认为,根据对围观群众的调查,被告的不文明话语虽对原告有一定影响,但客观上尚未损害原告的名誉。(潘玉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