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出台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9日09:51 南京报业网 |
【今日商报报道】 (记者田春)昨日记者从南京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南京市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已经通过政府常务会议审议,从下月起正式施行。 《办法》中规定,农民新建房屋,应当使用规划集中居住区的土地。农民自行建设住房(单层个人住宅除外)的设计,必须由取得相应的设计资格证书的单位或者个人进行设计,或者选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住宅通用设计图、标准设计图。住宅建设应当以双拼 式、联排式为主,引导公寓式住宅建设,限制建设独立式住宅。推广使用节能、环保、新工艺的建筑材料。单位或个人在工程建设开工前须告知批准机关,相关机构在5日内派员到现场放样、验线后方可开工。(编辑暴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