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用“毒奶”敲诈商场 男子获刑一年半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9日10:08 南方都市报

  用“毒奶”敲诈商场男子获刑一年半

  法院认定其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

  本报讯(记者秦鸿雁通讯员谢婷)3名涉嫌敲炸勒索家乐福等大商场的犯罪嫌疑人刚刚落网,另一敲诈勒索大型商场的男子已获刑年半。该吴姓男子因用注有漂白水的有毒酸奶勒

索另一大型商场,一审被判有期徒刑1年半。这是记者昨从福田法院获悉的。

  去年7月吴某起意敲诈南园路一大型百货商场,当月16日下午,吴某来到该百货商场,将注进漂白水的酸奶带入该商场超市,放到食品架上,并在旁边留下一纸条称“该饮料有毒,另外还有三瓶有毒饮料已被放入超市”。

  吴某以告知另三瓶有毒饮料的位置为条件,向该商场勒索人民币5万元。去年7月20日,商场向吴某指定的银行账号存入人民币3500元并报警,警方于7月27日将吴某抓获归案。

  开庭审理当日,吴某对检方指控其勒索商场的事实无异议。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吴某使用要挟手段向他人索要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但因意志以外的原因,吴某实施犯罪未得逞,构成犯罪未遂,依法可予以减轻处罚。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6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