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高院裁决:中国公司承建北吕宋铁路合同没违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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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9日10:54 新华网 |
新华网马尼拉1月19日电 菲律宾主要报纸19日新闻摘要如下: 《马尼拉公报》:菲律宾最高法院18日作出最终裁决,该国政府与中国公司之间签定的承建北吕宋铁路合同没有违宪问题,驳回了企图诋毁该合同违宪并无效的有关诉讼。 《菲律宾星报》:曾参与2003年反对阿罗约总统军事政变的四名军官17日逃跑了。 阿罗约总统立即命令全军提高警戒,全力追捕这些政变分子。《菲律宾每日问询者报》:政府和军方官员18日说,四名前军变士兵逃跑不会给军队带来混乱,而全军内部也正在进行各级军官的忠诚检查活动。 (完) 中菲越各负其责 联合开发南海初告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