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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一“老赖”袭警被判两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9日11:03 大华网

  本报讯17日,梅州梅江区法院对一起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的案件作出一审判决,赖债者吴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被告人吴某是丰顺县某村农民。2003年8月,他与吴某辉因鱼塘租赁合同关系引起纠纷,吴某辉告上丰顺法院。2003年12月,丰顺法院作出判决:解除吴某辉与吴某的租赁合同,吴某应将鱼塘交还给吴某辉,并交清仍欠租金24000元。

  判决生效后,被告人吴某拒不执行法院判决。2004年6月,吴某辉向丰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04年6月16日,丰顺法院向被告人吴某发出执行通知书,要求被告人吴某履行该民事判决书,但被告人吴某拒绝签收执行通知书,并将鱼塘转租给他人收取租金。

  2005年6月28日中午,为保证法院判决得以履行,丰顺法院执行人员到被告人吴某家对其采取司法拘留15天的措施时,被告人吴某不仅抗拒执行,还用牙齿咬伤执行人员徐某的手臂,并对执行人员张某进行语言恐吓。随后上级法院指定梅江区法院审理此案。(健军)

  (责任编辑:许少丽、林伟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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