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社会公正究竟包括哪些基本规则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9日13:29 人民网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要“注重社会公平,”要“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这种提法既符合现代社会的基本趋势,也适应了中国社会现阶段的迫切需求。那么,社会公正究竟包括哪些基本规则呢?对于这一问题理解的偏差,将导致社会政策和社会行为方面的重大偏差。例如,如果将社会公正仅仅理解为机会平等或是按照贡献进行分配,那么,便会造成社会各个群体之间在收入等方面的过大差距;反之,如果将社会公正仅仅理解为社会成员基本权利的保证或是社会调剂的话,那么就很容易走入平均主义。

  应当看到的是,社会公正是一个完整的规则体系。公正的精义是“给每个人他(她)所应得”。具体来说,围绕着这一精义,社会公正包括这样四个基本的、缺一不可的规则:

  第一,基本权利保证的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只有对社会成员的基本权利予以切实的保证,才能够从最起码的底线的意义上体现出对个体人缔结社会的基本贡献和对人的种属尊严的肯定,才能够从最本质的意义上实现社会发展的基本宗旨亦即以人为本位发展的基本理念。还必须看到,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社会成员基本权利在全社会范围内的全面确立还需要经历一个过程,不宜笼统地完全以现代社会的标准来衡量。但无论如何,生存权、就业权、受教育权以及社会保障权是发展中国家的每个社会成员所必须拥有的,而且这几项基本权利的重要意义要明显超过发达国家相应权利的意义。比如,同样是生存权,对于发达国家来说已经是不成问题的事情了,但对于发展中国家尤其是发展程度较低的发展中国家来说,则往往是至关重要的问题。

  第二,机会平等的规则。机会平等的规则有三层具体的含义:其第一层含义是生存与发展机会起点的平等,换言之就是,凡是具有同样潜能的社会成员应当拥有同样的起点,以便争取同样的前景。这是机会平等原则的最为基本的要求。其第二层含义是机会实现过程本身的平等,亦即:机会的实现过程必须排除一切非正常因素如任何特权的干扰。其第三层含义是承认并尊重社会成员在发展潜力方面的“自然”差异,以及由此所带来的机会拥有方面的某些“不平等”。在社会公正的基本规则体系中,机会平等规则具有承前启后的意义。机会平等的具体状况直接影响着社会成员未来分配的具体状况,机会的不同将导致未来发展可能结果的不同,因而从分配的意义上讲,机会的状况是一种事前就对分配有所“预构”的原则。不应低估机会平等规则对于整个社会公正体系的重要意义,它是在为每个社会成员的具体发展提供一种统一的规则。另外还有必要注意的是,正如我们不应把社会公正的全部内容等同于公正分配一样,同样也不应把机会平等视为公正的全部内容。机会平等原则只有同公正的其他基本规则结合在一起,才会对现实社会有效地发挥其作用,否则便会陷入偏颇的境地。

  第三,按照贡献进行分配。在社会财富等资源的形成过程中以及与此有所关联的事情中,每个社会成员所投入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所投入的生产要素不可能是相同的,因而各自对于社会的具体贡献是有差别的。按照贡献进行分配,是把个体人对社会的具体贡献同自身的切身利益紧密地结合在一起。从实际效果来看,这有利于调动每个社会成员的积极性,有利于激发整个社会的活力。

  第四,社会调剂的规则。所谓社会调剂,是指立足于社会的整体利益,对于初次分配之后的社会利益格局进行一些必要的调整,使广大社会成员普遍地不断得到由发展所带来的收益,进而使社会的质量不断地有所提升。一个社会如果在一切方面(包括起点、结果等)一味地并且是过分地强调平等,则难免走入平均主义的境地,使为数众多的社会成员失去劳动的积极性,并失去对于社会的责任心与信任感。显然,这既不符合公正的原则,也会降低社会的效率。但是,如果任由不平等和不确定性因素“自由”发展的话,那么同样也会造成大量的不公正现象,会直接对起点的平等及公平对待问题产生不利的影响。显然,通过社会调剂规则的实施,可以逐步实现人人共享、普遍受益这一社会发展的基本宗旨,消除许多不平等的因素,防范大量风险性的因素,以保证社会的正常运转和健康发展。

  应当承认,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现代化进程和市场经济进程的推进,中国的社会公正在机会平等和按照贡献进行分配方面取得了明显的进展。但是,同时也应当看到,由于过于追求GDP等原因,中国的社会发展与经济发展之间出现了不协调的情形,致使中国的社会公正在基本权利保证和社会调剂方面存在着明显的不足,并造成了一些诸如社会成员基本权益维护不力、贫富差距过大、社会保障不健全等诸种不利于社会安全运行和健康发展的现象。

  显而易见的是,在中国现阶段,“注重社会公平”、“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是确保中国社会安全运行和健康发展的一个关键。只有维护社会公正的各项基本规则,才能激发社会活力,化解社会群体之间的各种矛盾,才能“形成全体人民各尽所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的局面。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6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