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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劳动部门清欠民工工资1200多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9日16:43 大华网

  本报讯记者王海鹏报道:临近年终,我市一些企业或私人老板拖欠员工工资的现象有所抬头。一些企业老板因经营不善,欠下员工工资后却一走了之;还有一些服务行业担心员工回家过年后跳槽,不回来上班,便扣下员工部分工资作“抵押”,说是等节后回来上班时才给。市劳动保障部门对此依法加大了查处和处理力度,一批欠薪被追回,打工者权益得到维护。2005年,汕头市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共查处违章违规企业301家,受理投诉1671宗,其中属拖欠工资的1091宗,涉及金额1279.3万元,绝大多数企业拖欠工资的纠纷得到妥善解

决。此外,企业未依法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不给员工办理社会保险也是重点检查内容,经监督整改,有1.16万名职工与企业补签了劳动合同,为691名职工补办了社会保险。

  不久前,金平区劳动与社会保障局接到市区一家制衣有限公司10多名员工投诉,称该公司已停产,拖欠50多名员工工资5万多元,而公司老板却“人间蒸发”。该局立即将这一情况向上反映,金平区有关部门迅速赶赴现场展开调查处理工作。经了解,该厂有员工53人,由于经营管理不善,资金周转困难,造成全面停产,而停产后老板陈某逃匿不见。金平区劳动保障工作人员一方面耐心细致做好员工说服引导工作,另一方面采取措施解决员工的吃、住、就业等问题。给员工先期送去两包大米,并联系附近多家服装企业安置部分员工入厂工作。监察员林炳心得知员工欧阳某生活陷入困境,就自己拿出300元借给他,以解其燃眉之急。劳动监察人员通过向陈某进行政策法规教育,促其变卖部分机械设备筹集资金。去年12月7日,终于筹齐欠款,有关部门将这5万多元工资款发还给员工,员工们非常感激,还送来一面锦旗。

  有员工反映,他们的老板平时就有“押”员工工资的习惯,临近春节了,员工要回家,可老板仍以防止员工流失为借口,扣下他们20天到一个月的工资不给。劳动保障部门表示,这种行为是违法的,如果收到投诉,将对该企业或单位依法处理。但务工者也要注意对自身利益的保护,要与用工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有些人给一些无证照的私人老板干活,如干装修、搬运等,只有口头承诺,没有书面协议或合同,一旦被拖欠工钱,劳动保障部门也很难处理。我省统一的劳动保障投诉电话是:12333(前加区号)。

  (责任编辑:许少丽、林伟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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