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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政协委员建议管管农村“人情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9日21:08 新华网

  新华网南京1月19日电(记者郭奔胜)在江苏省政协会议上,政协委员孙达华在提案中说,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乡风文明十分重要,目前农村最大的“人情债”就是“出礼风”,礼多了,礼重了,久而久之就成了负担,成了恶习。建议有关部门管管农村的“人情债”。

  孙达华委员说,近年来,农村“礼”的名目之多到了令人担忧的地步。从过去的“

婚、丧、嫁、娶”要出礼,发展到今天生日祝寿(出生、满月、一百天、一周岁、十周岁直至50周岁甚至更高)、小孩考上学校、新房落成、搬迁新宅、生病住院、开业庆典、干部提拔升迁等都要送礼,真可谓是巧立名目,只要是能沾上一点边的都要摆上几桌,大操大办一回。据他在南京郊区农村调查估算,现在平均每户农民用于出礼的钱要占到其年纯收入的30%以上,有的还要更多,远远超出过去的乡统筹、村提留及应缴的农业税支出。一些农户难以承受、苦不堪言。

  孙达华委员认为“乡风文明”就是要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抵制一切歪风邪气。因此,各级部门在想方设法致富农民的同时,也要采取积极措施,消除农村落后的不文明现象。过去的实践证明,要刹住“人情债”,光靠宣传教育去扭转农民的思想观念还不行,必须在法规和政策上采取一些“硬约束”。首先是管住村干部操办行为。对一些乡村干部大操大办收受礼金的行为,从重处理,作为反面教材宣传,以抑制出礼风。其次是出台“宴席税”进行调控。修改并完善《税收征管条例》,对婚丧嫁娶(包括农村在内)的情况,要求承办者进行事先申报,由税务部门进行核实,并确定在一定基数以上的礼金进行征税,从而遏制出礼风的蔓延。第三是村民大会制定的《村规条约》增加禁止“人情债”的约束性条款,谁违背了有关条款,谁就要受到广大村民的谴责,利用村民自治的力量来刹刹歪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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