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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侯伍杰腐败案由黑社会覆灭牵出说起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9日21:11 人民网

  山西原省委副书记侯伍杰涉嫌受贿案目前正在由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审查起诉。按照正常法定程序,侯伍杰近期将被起诉到北京市一中院受审。近日,北京市检察院代检察长慕平在参加北京市政协十届四次会议闭幕式后,接受记者采访时透露上述信息。慕平介绍,根据最高检的指定管辖,去年市检察院依法查办了该案。反贪部门目前已侦查终结,将该案移送到市检一分院审查起诉。

  与其他省级高官腐败案不同的是,侯伍杰案发,缘于山西省黑社会集团案,即黑社会头子李满林的覆灭。早在2003年12月,当被称为“三晋涉黑第一案”的李满林案在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审时,有关侯伍杰涉案的消息即有传闻。2004年1月李满林被判处死刑,落得罪有应得的下场。而“接力式”贿赂从小鱼小虾到大鳄大鲨,也逐渐浮出水面。

  有证据显示,李满林之所以能在十余年时间里盘踞太原黑道,主要得益于警方的庇护。一审被判死刑后,李满林随即供出多年来为自己提供保护的原太原市公安局局长邵建伟。正是邵建伟涉案,才牵出时任太原市委书记的侯伍杰。侯伍杰利用职权为副局长邵建伟谋取到公安局局长的位置,并收受邵建伟10万美元、一块价值58320港元的百达菲利牌手表和两万元礼金的贿赂。原来,黑社会的“保护伞”并不是只有一把,更大的、无形的“遮荫部分”却是在公安局局长之上的市委书记。从李满林案到邵建伟案再到侯伍杰案,这环环紧扣的链条恰恰证明了腐败分子与危害社会的“黑帮”互相勾结,抱成一团,一荣俱荣,一损俱损。

  侯伍杰案发既是一种偶然也是一种必然。偶然的是,如果李满林与邵建伟不出事,侯伍杰还当着他的高官。必然的是,此前早就有他在任山西省委宣传部部长时就“不干不净”的传闻,据此间媒体报道,他在北京涉嫌嫖娼,被北京警方抓住把柄。自此,举报再未中断,耐人寻味的是他升迁也从未中断。笔者要问,既然群众早就有反映,纪检部门本可以尽早介入,挖出腐败分子,为什么还要等到下一个“偶然”才得以暴露呢?

  这使笔者联想到有些贪官原本隐藏得很深,因为后院遭贼才被查出腐败。贵州省长顺县原政协副主席胡方瑜,被小偷深夜从窗外挑走所穿长裤,小偷搜尽裤袋后将裤子扔掉,天亮后小学生捡到裤子交给了公安局。公安局发现裤子皮带异常,遂割开检查,里面藏有几张巨额存单,其存款人即为胡方瑜及其直系亲属。有关部门顺藤摸瓜,一举查出胡方瑜贪污受贿十几万、挪用私分公款和涉及其它违纪金额500多万元的腐败大案。将反腐败寄托于这种偶然的暴露,委实靠不住。当民间早已有了反映,上级组织与反贪部门该有何作为?是静观其变,养虎成患?抑或宁信其无,不信其有?还是立即调查,搞清事实,着手处理,挽救干部于悬崖绝壁?

  不仅侯伍杰的腐败“尾巴”早就露出,早于他终身领刑的田凤山在任黑龙江省长时,就劣迹斑斑,民间议论纷纷,还曾被一位作家以反面人物写进小说,拍成电视剧,尽管群众都心知肚明,但田凤山照样升迁。侯伍杰在黑社会覆灭后曝出,公众在庆幸之余也觉得有几分遗憾,为什么不能在有所传闻时就介入调查?为什么有了传闻之后还要重用?虽然不能说三人成虎,然而民间传闻绝大部分最终成为媒体新闻,这又说明了什么?

  反腐败需要民意的响应,需要民意的支持,更需要来源于社会各个层面的民意提供出重要的线索。反腐部门一方面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到反腐败斗争中来,而另一方面,群众对腐败分子的觉察与识别却很少得到重视,这确实值得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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