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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安监局 接管职业卫生监管工作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0日01:37 新文化报

  本报讯(记者 樊亮) 记者昨日从长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获悉,根据国家文件精神和省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相关通知,长春市安监局和卫生局于本月17日就职业卫生监管工作进行了正式交接。今后,职业卫生监管工作职能将由安监局承担,由他们负责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的监督检查工作,发放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及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有关违法行为。

  据了解,长春市安监局决定对全市职业安全生产现状进行一次调查,并对涉及职业危害因素的企业归类、建档,希望广大企业积极配合。长春市安监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电话:0431-8968265。(新闻编辑:曲兆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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