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城市“网格”打击滥发小广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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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0日01:57 东方早报 |
早报记者 周文天 田青瑶责任编辑 周浩 市政协委员李韶平向十届四次政协大会提交了《关于加大力度打击滥发“小广告”现象的提议》的提案,再次重申了打击滥发小广告行为。 滥发小广告现象原多发生在各地铁出入口和各商业中心城区等人流密集处,现在还 蔓延到地铁车厢内,所产生的后果不仅恶化了市容卫生状况,影响市容整洁,更使上海这个国际大都市的文明形象受到损害。滥发小广告现象屡禁不止,究其原因大概是因为面广、流动性大,单个部门执法效果差,执行难度较大。但不能由此而放松管理,任此现象泛滥。 李韶平委员提出建议: 建立相关的地方法规,明确禁止滥发小广告这种形式,或明确禁止发布此类广告的区域,使执法人员有法可依,及时进行相应的处罚。 积极探索工商、市容、公安等部门联手行动的方式,加强横向联系,努力寻找切实有效的长效管理机制。此外,对于各区交界处和地铁内等区域,还需加强市级管理部门对各区相应管理部门和地铁运营部门的指导和协调作用。诸如前段时间对陕西北路无证摊贩的整治就是三个区联手行动产生的成果。 上海今年将建立起全市的网格化管理模式,建议利用这个有效的管理模式,赋予城市管理员一定的权限,同时各部门建立起快速的反应机制,对滥发小广告这类现象进行专项整治。 滥发广告只是一种现象,从根源上解决问题还需对做广告的单位进行严厉的处罚,所以不仅对散发广告的人员进行教育罚款,还应对做广告的单位予以罚款,直至停业整顿。只有杜绝源头,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此现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