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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自由吗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0日03:12 舜网-济南时报

  很多中国人一说起“自由”往往就底气不足,就有点心虚,好像这不是咱们的“强项”。连晨先生为了纠正这些人的误解,专门发表了一篇杂文,标题就是《跟美国相比,中国不是没自由而是太自由了》(见《三晋都市报》2005年10月27日),文中列举了中国人“太自由”而美国人“太不自由”的若干例子,比如:中国人可以自由地打孩子,可以在大街上喝酒,可以随便问别人的年龄……这些事情美国人都不敢做,做了就会受到惩罚。轻则罚款,重则关监。

  其实,不仅连先生观察到的美国,我看整个“西方”似乎都是这样。“自由”惯了的中国人若是没有思想准备,一旦到了他们那里,用“动辄得咎”来形容恐怕一点儿也不夸张。有一个上海姑娘嫁给了德国人,跟着丈夫住在了德国一个城市,突然就莫名其妙地“接到一张警察通知单”,说是小区里有人在星期日晾衣服,违反了法律,“特此警告,下不为例”。警察居然连这种事都管!照我们中国人看来岂不太不自由了?

  比较“西方国家”,我以为中国人的自由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宪法、法律明文规定了人民拥有广泛的自由,例如言论、集会、结社、出版、游行、宗教信仰等等,与世界上任何发达国家相比都绝不逊色。另一方面,过去实际上少数中国人又有不执行这些规定的“自由”,或至少有不执行这些规定也不受惩罚的“自由”。从小处说,随便一个单位的什么“长”就有可能把你从宪法那里得来的自由剥夺掉;从大处讲,胡风写了一个意见书,彭德怀写了一封信,吴晗写了一个剧本,这本来都属于宪法保护的“言论自由”和“出版自由”,结果全都脱不到干系,统统被整成了这样那样的“分子”。

  正如美国人有自由也有不自由一样,中国人的自由也是相对的。相当多的国人,往往是该自由的不自由,不该自由的却很自由。比如他们“自由”地在大街上乱闯红灯、“自由”地随地吐痰,“自由”地乱摆摊点不惜阻碍交通,“自由”地在公众场合大声喧哗,“自由”地演出未结束就提前退场……但在户口的迁移等等方面又没有多少自由。

  所以,自由总是相对的,一种自由总要伴随着另一种不自由给以平衡。反之,一种不自由也可以由另一种自由加以某种“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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