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法院判案多用调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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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0日03:18 四川在线-天府早报 |
早报讯 昨(19)日,成都代表团就“两院”工作报告进行了分组讨论,并向旁听的省高院工作人员现场提建议,双方的讨论热潮在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后继续进行,代表们建议,法院在判案时多采用调解,减少“执行难”。 对于很多检察官、法官转行做律师的现象,胡渝代表说,优秀法律人才的流失对“两院”来说是件遗憾的事情,律师赚钱,检察官、法官都是死工资,建议提高执法人员的工 资。王体乾代表提出各方面反映较多的“执行难”的问题,如何改变这一现状,王体乾认为法官判案要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尽量采取调解的方式,尤其是民事案件,调解的结果是双方都满意,审判下来总有一方不满意,一方不满意执行就存在很大问题。建议以后法官们能更多从社会效果角度去判案,解决实际问题,让大家都满意。 主持人会议结束后,省高院工作人员专门找到发言的人大代表继续交流,双方再次掀起交流热潮,直到下一活动组织者多次催促,双方才不得不结束讨论。 □代表声音 方小方代表认为,“两院”要认真解决打官司难和执行难的问题。 王杨代表提出,庭外调解方式非常重要,不要鼓励人们都去打官司,多做庭外调解,加强调解工作水平,减少百姓的诉讼负担。 邱庆书、姜跃军代表建议,高度重视青少年犯罪不断上升的问题,加强调研和综合预防工作。 胡景寿代表建议,检察院要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特别是招投标、政府采购中的职务犯罪。 杨大陆代表提出,对于直接投资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企业、个人和团体,政府应给予一定的资金配套、政策奖励和税收优惠。鼓励企业实施“劳务品牌工程”。 早报两会特别报道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