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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代表的思维有点乱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0日03:46 人民网-江南时报

  北京市人代会近日收到由他人转交的朝阳区人大代表耿素玲的一份建议,该建议主张对在京居住两年以下的外地人员单独征收商品房税。耿代表的理由是:一、北京的公共设施是北京纳税人的钱建立起来的,非北京人购买北京房产,使用围绕房产的一系列公共设施,应该尽纳税人的义务,否则就是对北京人的不公平;二、此举可以抑制外来炒房者哄抬房价(据1月19日《新京报》报道)。

  按说,人大代表有权通过合法渠道提任何建议;作为北京地区的人大代表,也有权提有利于北京人的建议。至于建议的内容是否合法、合理、合乎现代社会的主流价值观,那是另外一个问题。针对耿代表的建议内容,新京报记者采访了有关机构人士和若干受众代表,他们或反对,或赞同,或理解,不一而足。但我想说的是另外一个问题,那就是,人大代表提建议前,一定要做一点扎实的调查研究,一定要认真研究相关法律法规,一定要进行合乎逻辑的分析推理。但耿代表在这三个方面,似乎做得很不到位。记者问耿素玲:“你提出这个建议,之前有没有调研过?”耿素玲说:“我只是在理念上提出这个建议,供政府决策参考……”可见该代表提此建议纯粹是从自己的主观理念出发。实际上,针对耿素玲的建议,北京市建委房屋交易处人员明确告诉记者:并无证据表明外地来京人员有炒房行为。这样说来,耿的建议有多大参考价值,即可想而知了。至于耿的建议是否合乎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财政部有关机构人士和北京市地税部门有关负责人则给予了明确的否定,报道对此有详细的披露。那么,作为一名人大代表———地方权力机关和立法机关的组成人员,耿素玲在提建议前,为什么不了解一下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呢?这就让人有理由质疑该代表的法治意识和参政议政的能力了。

  《江南时报》(2006年01月20日第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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