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幅吹牛”不上税也不犯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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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0日04:14 时代商报 |
18日,一个“要要发”的日子,北京市海淀区万柳中路一家酒楼开业的日子,酒楼赫然挂出“国家税务总局”、“中华全国总工会”等单位的祝贺大条幅,引起来往路人的好奇。记者采访后酒店经理向记者承认他们“搞错”了,并表示立即撤下。 类似的“条幅吹牛”已经迎风招展在若干城市了,有的甚至把国务院也纳入同贺单位,真拿自己当人民大会堂了。媒体一曝光,老板就打哈哈,说“挂错了”云云,被“诬” 为“捧场”的国家机关即使发现了也是没办法,人家拿你是作为往脸上贴金的用途的,说人家诽谤等等好像也说不出口,就这么着,“条幅吹牛”不上税也不犯罪,拉大旗做虎皮,旗风猎猎但就是“管不着”。老板们自有一套自己的生存哲学:假装靠大树,也是好乘凉啊。可怜我们的权威国家机关,一次次被人当做“下酒菜”,我们一次也没有听说过哪家单位打上一个侵犯名誉权的官司,所以类似的开店“狐假虎威学”确实有走上光明大道的趋势。 可怜条幅上的“同贺单位”啊,没有法律做武器,用道德去打狼,人家老板根本不在乎这个。往回收条幅的老板还是好的呢,如果脖子一立,估计“同贺单位”一点辙都没有。商家挂“吹牛条幅”,是盗用政府权威及公信力的行径,就在商家充胖子的吹嘘之中,政府权威和公信力一次次“隆重”地被打肿了脸。此类歪风的蔓延,不仅影响了政府形象,还危及到了社会的公平。 解决问题的办法只有一个:立法。用商业法规约束“吹牛式开店”已经势在必行了! 欧恩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