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新条例体现大旅游概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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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0日05:25 安徽在线-安徽日报 |
本报讯(记者李跃波)1月18日,《安徽省旅游条例》贯彻实施新闻发布会在合肥举行,副省长文海英出席会议并讲话。 文海英指出,重新修订的《安徽省旅游条例》根据旅游业发展的内在要求,重点规范了“旅游促进与发展”、“旅游规划与建设”、“旅游者权益保护”、“旅游规范经营”、“行政服务与保障”等问题,对旅游业、旅游资源和旅游经营者进行了重新界定,体现了 大旅游概念,必将有力地促进我省旅游业的发展。文海英强调,各级政府尤其是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深入学习和广泛宣传《条例》,使各级领导干部和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能够正确理解和全面掌握《条例》内容,增强依法行政观念。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依照《条例》的有关规定,严格执法、依法行政,切实做好本区域旅游业发展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