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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灵活就业 也有医保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0日05:46 人民网-人民日报

  

广州:灵活就业 也有医保

  本报广州1月19日电记者邓圩报道:今天一大早,银行还没有开门,等待领取医保卡的市民已经排起了长龙,广州市医保中心今天开始通过全市9家银行发放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卡。

  “之前一直想参加社会医疗保险,但政策不允许。”从事自由职业的广州居民唐谭敏今天领到了第一张卡,她一脸欣慰:“我已经40多岁,现在每个月交100多元,就可以享受住院医疗保险,真是免除了后顾之忧。”

  据了解,广州从上月开始对灵活就业人员实施《广州市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试行办法》,包括国企下岗职工、农民合同制职工、城镇个体工商户等自谋职业者以及其他采取各种灵活方式就业的人员,即使没有参加养老保险,每个月只需缴费108.4元(广州市社会平均工资的4%,加上5元重大疾病险费),就可享受住院和特殊门诊医疗保险待遇。这个政策的实施也意味着广州市的户籍人员参加医保已经全部放开,这些灵活就业人员累积缴费10年以后,将享有与广州市所有退休人员同等的医疗保险待遇。

  “参保者住院最高报销可到广州市社会平均工资的4倍,2005年是12万。再加上大病保险,最高可达27万元。”广州市医保中心主任张秋红介绍说,截至今天,广州市已经有4万名灵活就业人员办理了参保登记手续,首批15000张医保卡的持有人2月1日起就可以持卡看病。

  有关工作人员说,住院保险启动以来,每天前往广州市各区基金中心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络绎不绝。参保者既有三十出头的年轻人,也有满头白发的老年人,还有媳妇搀着婆婆、一家人一起来的。越秀区的个体户李先生今天也闻讯赶来,他说,以前最羡慕的就是“国家干部”的公费医疗,现在新政策让个体户的大病也有了保障。

  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张杰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办法》针对的是灵活就业人员劳动关系不稳定、岗位不稳定、工作时间不稳定、收入不稳定的特点。统计显示,目前广州市有35万城镇个体经济从业人员和110万与本市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非本市户籍从业人员,新政策的目标人群将锁定他们。

  ●链接

  全国医疗保险参保人数

  2006年将进一步推进混合所有制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指导各地通过多渠道筹集资金,逐步解决困难企业职工和国有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障问题;通过做好政策衔接、改进服务等,吸引更多的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见下表)

  来源: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全国有65.7%的人没有任何形式的医疗保险,约1/4受访者因无力支付医疗费放弃医疗。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蓝皮书《2006年:中国社会形势分析与预测》

  《人民日报》(2006年01月20日第十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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